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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sp002
有這樣的廢物雙親,很難保證這兩個小孩不受影響,走了倒也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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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  您講得可真輕鬆...
每次有這種新聞, 兒童少年保護團體一定會提醒大家:
"子女不是父母的資產!"
就是有那麼多父母自己不愛惜生命不想活了,
卻總是以 "小孩留下來一定會受苦" 之類的一廂情願的理由,
也連小孩的生命一起帶走... 唉, 一枝草一點露.
生他養他並不代表你就有權決定他的生死,
就像前面大大說的, 那已經是殺人罪了!
唉, 小孩無辜, 但偏偏永遠是弱勢的一方,
大家的觀念不改變 (很難吧!  ), 悲劇永遠會一再重演...
外遇二奶什麼的, 那是大人的事, 我只為那無辜的兒女感到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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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生短腿的柯基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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