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n.mini
如果是為了告訴鄉民別超速
本來就該大剌剌的表示這有超速照相
這樣鄉民們經過自然就會減速
偷偷摸摸的擺明就是要賺紅單錢
如果偷偷摸摸可以合法的話
為何台北市排名前幾的固定照相機
都改放到比較顯眼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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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鄉民別超速是"時時別超速"還是"會被抓的幾個定點別超速"?
還是老話一句:不是說沒有警察在看的時後就不用遵守交通規則了
台北市排名前幾的固定照相機都改放到比較顯眼的位置我看也是每次抓到就有吃單者去找民代去靠杯
靠多了人家條杯杯也煩了干脆把固定照相機都放到顯眼的位置.這樣違規被抓是自找的
警察耳根子清淨些...
(這回文應該也沒有公然侮辱哦.因為沒有指名道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