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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u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82
引用:
作者tony_follow_me
這篇新聞我有看

我覺的這個男的真的很誇張,不管怎麼樣,生活費至少也要給吧~

那個媽媽跟他兩個子女真的很可憐,一個6歲,一個8歲

那個男的真的是廢物一個~

+1
引用:
作者shtse
之前老婆曾經唸過卡美不長進 , 為啥不去做更賺的工作 ,
如去科學園區 , 去對岸等的 ,

卡美講 , 若去對岸忍不住包二奶怎麼辦 ,
竟然回說 , 記得生活費按時匯回台灣就好 ...


還會要你先結紮
舊 2007-05-18, 12:03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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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u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