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risc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tony_follow_me
這篇新聞我有看

我覺的這個男的真的很誇張,不管怎麼樣,生活費至少也要給吧~

那個媽媽跟他兩個子女真的很可憐,一個6歲,一個8歲

那個男的真的是廢物一個~


媽媽也是廢物一個.....
自己走,何必帶走小孩
看了覺得很不忍心
__________________
錢難賺,郤花的快........
舊 2007-05-18, 11:58 A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risc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