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雖不太認同,但也不得不承認這個事實(形勢、鋼板比人強)...;
執法人員的怠惰,讓法規形同虛設,逼得愈來愈多的人把車子換成大的!(既然你可以,為什麼我就不行...)
小弟所住的汐止,2條台五線都畫了紅線,也都有立牌〝警告〞加強取締,但是小弟下班後,只有看到路邊都變成了停車場,從不見車窗夾違規告發單!
以前路邊違規停車的,還會開閃燈,現在則省了,大辣辣地停,因為反正也不會取締。
親愛的周縣長大人,您知道行人、機慢車的痛苦嗎?
引用:
作者Rosette
這樣講可能很多人會不高興,
奉勸騎機車的朋友們不要爭所謂的路權(無關排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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