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jmi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2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稍微想了想:"這種事情,就算要你們各賠一台新車的錢都嫌太客氣....."
"只是要教訓小孩還有家長沒把小鬼教好,在外面黑白來.我不玩討價還價這一套,
一句話,拆車的兩個一個人各交四萬,負責把風的一個人交三萬出來和解.."


個人不是很能認同這種作法,應該交給警方去處理就交給警方處理,法律自然會有個交代.
這樣好像台灣還是一個動用私刑的社會.

PS.也許會有人說警方不會受理,或是法律是保護有錢人之類的,但是這才是應該要改進的.
舊 2007-05-17, 01:13 PM #1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jm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