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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y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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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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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分手就亂貼照片的新聞..

原文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515/2/edzc.html


廖姓銀行女行員想結束與柯姓男同事的辦公室戀情,為了躲避他的騷擾,辭職、搬家還換手機;但他仍利用銀行電腦進入聯合徵信中心,查出她資料,出言恐嚇並在網路張貼裸照。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罪、破壞電磁紀錄等罪,將柯姓男子判處徒刑六月,但得易科罰金。

廖姓女子與柯姓男子交往四年,她覺得兩人不適合,提出分手。因柯姓男子不願意,廖姓女子怕遭騷擾,因而離職、搬家、換手機,以為從此可以擺脫柯姓男子的糾纏。

不料,柯姓男子藉口要調查廖姓女子積欠貸款,先後五次利用銀行的電腦網路設備,進入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全國信用資料庫,查閱她的個人資料。

廖姓女子此時剛好向另外一家銀行申請信用卡,填寫了所住的現址及手機號碼,柯姓男子查到後,兩個月之內傳了十七通簡訊給她,內容林林總總,包括「別忘了照片還在我這」、「跟我聊聊,你或許還有一線生機」、「你的照片好美,露的也剛好,我會毀你一輩子」。

廖姓女子始終不理會,也不肯和柯姓男子見面,他就在自己的網路個人新聞台上,將廖姓女子的五張裸照張貼上去,並在旁標示「妓女」。

柯姓男子才張貼廖姓女子的****一天,點閱率高達四千三百多人次。廖姓女子經人告知後,氣得報警處理。
     
      
舊 2007-05-16, 10:2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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