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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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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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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除非必要,不會在下班前半小時交辦工作,除非必要,否則下班時間一到就趕人走啦

不瞭解絕大部分老闆在想什麼,多加那點班公司是能多賺幾億?強摘的水果不甜,你硬要
我加班,我就想辦法混,員工留再晚,明天仍然有工作要做,何必呢?而因加班衍生的
各種開銷...划算嗎?不如上班8小時全力衝刺,下班時間就好好休息。

只想到硬凹那幾小時就算能貪一點,沒想到背後要付出多少資源,只想到多請一個員工
一年要多花多少錢,卻沒想到如何有效運用多請的員工資源創造更大的效益...除非政府
肯痛定思痛整治責任制,否則永遠無解。
舊 2007-05-15, 12:23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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