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uen1972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基隆
文章: 288
引用:
作者seiko0912
弟也是完全靜止時被撞的
不曉得這責任歸屬需多久可以知道?



大哥,我打這麼多字你沒仔細看嗎?
你找的是<管區>而非<交通警察>,不會有<交通事故的鑑定書>
完全就是看派出所的<筆錄>...
通常<管區>只會說:誰該負比較大的責任,沒有比例原則!

當然問了一下網友
上法院的話,法官通常是會按比例來判
只是勞民傷財算了...



話說我的CASE:

筆錄中我主訴對方車速過快
她主張我臨時變換車道
後來我才知道「這年頭路權的觀念很重要」
再加上我又說「沒看清楚她的車子」


被開的罰單金額不大,也是跟隨意變換車道有關
所以我的心得──『筆錄的發言要謹慎,一定要死咬對方不對之處』
__________________

<My Blog>
舊 2007-05-14, 05:18 P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uen197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