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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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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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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9
引用:
作者
=PCDVD=
其實依照台灣為了迎合美國而修訂的變態著作權法
全民皆罪啦
看廠商爽不爽抓你而已
軟體業是美國的強勢,當然盡其所能逼迫弱國修法維護其利益
而且台灣不但弱又親美甚至連國家都稱不上
中國、俄羅斯甚至歐盟也因為侵權問題被美國列入301
但美國也不太敢動,它們比較大尾
智慧財產是冠冕堂皇的狗屁,背後的經濟利益才是真的
一語命中......
__________________
昔有書生攜一僕入太行山,僕見道上碑字,誤讀曰太行山。
書生笑曰:杭也,非行也。僕固爭久之,因曰:前途遇識者,請質之,負者罰一貫錢。
行數里,見一學究授童子書,書生因進問,且告以故。
學究曰:太形也。
僕大叫笑,乞所負錢。
書生不得已與之,然終不釋。即別去數十步,復返謂學究曰:向為公解事者,何錯謬如是?
學究曰:寧可負使公失一貫錢,教他俗子終生不識太行山。
-袁宏道《題陳山人山水卷》
2007-05-13, 10:43 AM #
38
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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