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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部落格貼歌違法!高職生判刑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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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尼爾_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327
引用:
作者
imcrazy
像你去麵店或是小吃店,老闆擺個電視在那撥放有線電視節目或新聞,甚至只是撥放音樂....其實它已經違反了著作權法....
播放電視或廣播應該不算違法吧
但是播放CD或DVD確實是違法的
2007-05-13, 05:51 AM #
29
班尼爾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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