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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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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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學生就不是人
不管怎樣,法律明定16歲在監護人同意下可以結婚
不管多少數
那就有可能出現16~18歲的高中生結婚懷孕的情形
就算非婚懷孕,除了當事人,誰也沒辦法逼迫墮胎或休學
難道弱勢團體就失去權力?
高中生可以請產假不過只是回歸法律規範許可範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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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問題不在這裡耶~
其實不管是因病長期住院 懷孕產假 ...
只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並且可以提出證明的話..一般學校都願意批准請假的...
只是政府現在是又多了條合法的法律罷了...
重點就在於過完產假回校後功課還跟不跟得上吧...!!
今天政府多了這條法律其實很沒必要....(個人其實不贊成 這根本是變相鼓勵)
真要開除一個學生多的是其他更多的刁難方式,
就算學校根本沒想要讓這學生離開..但是離開學校這麼常一段時間空課很難跟得上吧..
一但功課跟不上的話.. 自然還是要留級或退學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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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 別再鬧拉~ 再鬧下去就要變菲律賓第2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