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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PS. 非不得已, 別以殺人為主軸.
看能不能影響到其他人拉入你的陣線就好,
不然, 就把對方的罪證報出來與世共知,
如果他們已經要咬你不放的話..
舊 2007-05-10, 05:12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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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