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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115
或許我講的論點著立點不足。

在馬路上,大家都曉得,馬路上的十字路口、岔路,有紅綠燈的絕對是綠燈通行,沒紅綠燈的看情形。
1.假設消防車、救護車、警車值勤時要過,這時候"交通規則"應該低於公務車執行勤務的優先權吧?
2.沒紅綠燈照常理說,小路要讓大路,但有次我朋友開車行經一小路岔口沒有減速,而小路出來的機車也沒注意有無來車硬要過,小過發生擦撞,事後還是大車賠小車 (當然有無車速過快、"應注意未注意"...牽扯太廣泛,不在討論範疇),所以小路讓大路這不是絕對的,凡事只是小心無妙。
3.眼看自己的線道已經亮綠燈幾秒鐘,但左右來車有人企圖闖紅燈而非黃燈,就讓他過吧,難道遵守交通規則,照行不誤嗎?

在學校,平常上課時教授、老師說某幾題會考,但到考試時,卻發現自己背的沒在題目上,如果老師好溝通,還可以抱怨,但如果是不苟言笑又正經的老師呢? 用嚴厲的態度指責老師不守信用,就算據以力爭讓老師沒話說了,實際上在老師的名單已經黑掉了,或許比那些沒來考的學生、常曠課的學生黑。

當兵時,一介平民在裡面就是士兵,聽從命令,犯錯處罰,嚴重時判軍法,假設他真心為國軍、軍隊好,教訓上級、指責長官的缺失,請問他會放榮譽假嗎?

這件案例中,教官、學生都有錯,只是學生錯的"事實"比較嚴重,哪有人敢對師長、長輩們罵髒話啊? 就算是基於義憤而殺人者,可從輕判刑,但還是殺人罪啊! 依我的價值觀裡,教官沒有很嚴重的找麻煩,沒有言語暴力、肢體拉扯、體罰、不讓學生回家,甚至對女學生毛手毛腳...,一項也沒有,那學生的反應不太像一般人,假使該學生平時跟教官很熟、哥們相稱,罵X真的只是語助詞而已,但也不可能在眾多學生面前說X吧!!


在我學生時代裡,抽菸都不見得會被記申誡、警告了,會被記過的通常是犯很嚴重的錯,而且被記大過對未來升學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不論如何,都應該請那名學生由同學或家長陪同,去跟教官道歉,就算教官不對在先,難道有人隨口罵你一句,你就要動手打他嗎? 我只是一名學生,在社會沒有權勢也沒有地位,但我的經驗裡,處事圓融、息事寧人會比較好的。
舊 2007-05-08, 05:12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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