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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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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7
引用:
作者abo5738
搭捷運 6.7年前到台北玩 在那邊車上 撿到兩包泡麵 還拿去給站務人員請我寫擔子 說一年後沒人來領
就你能來領回去 我當然沒回去領 為了兩包泡麵台中跑到台北領........


可以領也過期了............
舊 2007-05-07, 04:38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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