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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味站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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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味站警.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85
租約也沒有公証過
公權力當然沒有辦法介入
不過這也給了你一點空間---告他侵占!!

提供我自己的經驗給你,
不太合法的,不過有爭議...
我在蘆洲的房子,之前的房客也是都不付租金
大概是3個月才收到1個月的錢,
想當然,我就叫他搬家,
想當然,他一定不搬,還說什麼法律條文等,
我就跟他說,講法律??講契約??契約明訂租金一月一付,他沒付...就已違約了!
要來白的..你不搬,我就請法院強制你搬,還要告你侵占!!
房客很皮,依然我行我素,
於是來黑的..警告他說,不管法律怎規定,我就是要你搬走!
你不搬,我把你的東西全部扔到大街上..
我就在某個假日,他全家都在的時候,
帶幾個人要去把他的東西搬到屋外..態度...很強硬!
結果房客見我來硬的,苦苦哀求,我給他6小時,把東西搬光.....
問過里長跟管區,這樣做不是很合法.,但是對方也不太敢怎樣...

你斟酌情況吧!!

後續..我那個房客竟然4個月沒繳水電瓦斯費,還好我有扣了他6千塊押金...
舊 2007-05-05, 06:04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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