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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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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法律問題]如果租約到期,房客不搬怎麼辦

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遇到這種問題,房東有什麼自保之道嗎

我家有一棟房子租給別人
租約原來是到今年四月
結果房客在3月的時候打電話我媽
說他3月份的房租不要附
要用先前租房子的押金來抵
而且要住到5月(押金是兩個月)
先前房租就很難收了,常常要拖很久,還有親自到門口等人
所以我媽當然是不願意,後來吵了一陣子
就協議3月份的租金不要附用押金一個月抵
4月份的時候再來決定要不要繼續租

到了4月的時候
我爸和我媽,還有我一個朋友(高中同學,是警察,不過不是當地管區的,所以他也沒有表明他是警察,我拜託他幫我保護一下我爸媽,因為我不在本地上班,沒辦法跟著去)
就去跟房客談本來是說要不要繼續租
我媽只是說如果要繼續租,請租金準時一點交而已
結果房客就開始用三字經一直辱罵我爸還有我媽,連我朋友要插話也跟著被罵
我媽身體有點受不了,我朋友趕快把她扶出來,然後打電話給管區的警察
沒10分鐘,管區的警察還有派出所所長都全副武裝兩個人來
房客愣了一下
本來還很大聲的說你們幹麻來
管區的所長跟他啦了一下
才比較收斂

不過現在就僵住了
問警察還有一些義務的法律諮詢
都說要先寫存証信函
才能去法院告

沒想到租人房子還要上法院
而且要拖這麼久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遇到這種問題
還有什麼解決之道嗎
     
      
舊 2007-05-05, 04:4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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