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ason5330
訪客
 
文章: n/a
引用:
作者汗味站警.
PS: 我弟是獨子???那你呢??是"妳"嗎??

ok~言歸正傳
你(妳)要舉證傷害事件發生的過程,確實是他所傷
比如錄影錄音,都沒有的話,找現場證人,
然後拿著驗傷單,帶著證人證物,先去警察局報案(不是備案),
這是刑事案件的範圍,但是是屬於告訴乃論,
取得報案三聯單,然後才是跟對方談判
談判ok...撤回告訴,談判不ok,上法院!!
這個刑責部份,應該是1年以上,三年以下,不會易科罰金或拘役,



不過,我還是要強調一下,冤家宜解不宜結,
如果對方有誠意和解,得饒人處且饒人!!

祝您幸運!!



謝謝您的詳細說明
人證我們有
只因對方是我弟朋友的關係
所以我們還不想告到法院
當然也得看他們誠意

不知道一般這種事件
跟對方要求多少金額才是合理呢
舊 2007-05-05, 12:00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