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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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我弟是獨子???那你呢??是"妳"嗎??
ok~言歸正傳
你(妳)要舉證傷害事件發生的過程,確實是他所傷
比如錄影錄音,都沒有的話,找現場證人,
然後拿著驗傷單,帶著證人證物,先去警察局報案(不是備案),
這是刑事案件的範圍,但是是屬於告訴乃論,
取得報案三聯單,然後才是跟對方談判
談判ok...撤回告訴,談判不ok,上法院!!
這個刑責部份,應該是1年以上,三年以下,不會易科罰金或拘役,
民事方面
談判時,除了醫藥費,工作折損,這算小額的...
還要列舉因這起傷害事件所衍生的後續人生傷害,
計算你弟的年紀,尚可工作的年數,
傷害損失的人生缺口,
總共因這起傷害所無法達成的事件...折算現金...這就是大額的,
還有,你可以主張你弟精神上的損害請求,
不過,我還是要強調一下,冤家宜解不宜結,
如果對方有誠意和解,得饒人處且饒人!!
祝您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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