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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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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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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lang
環保署過去對於長時間停車不熄火,都只是宣導,但效果有限。為更有效提醒民眾,環保署決議依空氣汙染防治法第卅一條規定,近日將公告:汽機車怠速(惰轉)達三分鐘以上屬「空氣汙染行為」;違法的個人車主可處五千到十萬元罰款,公司行號的車子可處十萬元到一百萬元罰款。

環保署表示,由於罰款不輕,先期將比照推動限塑政策時的處罰方式,同一部車第一次違法先開勸導單,第二次再犯才開罰。

未來管制對象包括汽機車,但消防、救護、警車等特種用途車,或公車、校車等必須用較長時間等候乘客上下車的車子,以及載運冷凍物品的車輛都可能排除管制。交通壅塞時也考慮排除在外。

今年七月勸導期開始後,環保署將在一些重點區域稽查並勸導,同時製作宣導手冊,讓民眾了解停車熄火的方式。

環保署強調,車輛怠速(引擎空轉)狀態,不僅浪費油料,也因引擎燃燒不完全,導致積炭增加,產生更多的廢氣,加速引擎機件磨損。以一小時為基準,車子怠速對引擎機件磨損約是熄火的兩倍。另外,汽油車每天如減少
怠速半小時,一年可節省六百公升汽油,柴油車則可省四百公升柴油。

環保署說,國光客運實施減少怠速政策,一年就省了兩萬八千公升的燃油,為公司省了六十五萬元的油費。
...


600公升
是指那種吃油的汽車吧!我每天上下班光等紅綠燈的怠速時間就超過半小時,一年跑一萬三也只用了1000公升左右的油,難道沒等紅綠燈,我的汽車跑一萬三只要400公升
環保署要騙錢也不是這樣騙的
交通壅塞時也考慮排除在外,也考慮排除在外,最好是不考慮排除在外,一直重複起點火才更浪費油
環保署你先把交通管好,讓大家不要在紅綠燈等上3分鐘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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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君!自らの道を拓くため,難民のための政治を手に入れるために!
あと一息!諸君らの力を私に貸していだきたい!
そして私、、、父ジオンの元に召されるであろう!
舊 2007-05-03, 10:06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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