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騎過腳踏車嗎?
你知道騎腳踏車衝力也足以撞死人嗎?
你知道國外(特別是美國)是7、8歲的小孩騎腳踏車,
如果上馬路不僅是要帶安全帽,還要全套安全裝備。
更小的小孩騎腳踏車根本不能上馬路!只能在公園或庭院玩。
另外12歲(或許是16歲或20歲)以下
違反法令是要父母復連帶責任的,
像7、8歲因沒帶安全帽出事,父母或監護人會被判刑。
沒照顧好寵物,主人會被判刑或易科罰金
甚至住社區沒把自家草皮整理美觀,任由雜草叢生。
鄰居可以告你,而且很容易成功。
(不只是美國大城市,小鎮也是如此,
更何況台灣各地想要找到一個下午都不會有車經過的小馬路
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美國某些地方卻很有可能,
如果你所說的地點,確實一個下午都不會有車經過,我才能同意你的看法)
就這個觀點看來,你才是丁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