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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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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我曾經連續工作 36小時 因沒人 要貼班 算的 加班錢 還不是1.33倍 是原本一倍
以也為了證明自己吧

台灣人工作上競爭都是這樣 之前在服務業待 做維修類 剛去做也是如此 5點下班 要做到5點多 給老鳥看
自己不是很偷懶的人 為別人而活 真的好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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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5-02, 03:11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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