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和公司同事在MSN遇到,
她安慰我,並且幫我找了資遣費的計算方式。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507011601501
依據知識+中的內容,我的同事幫我做了計算
我是去年12月1日到職,所以共151天
151/365=0.41
0.41*0.5=0.205
26000(小弟月薪)x0.205=5330...
0.41x0.5=0.205(基數)
平均工資x0.205=新制的資遣費
所以如果按照該網友在知識+中的計算方式,我的資遣費是5330...
但是...這樣子是否正確合理呢?
另外,我拒絕了老闆的緩衝時間,這樣還可以領資遣費嗎?
謝謝大家的關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