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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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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想到就做的公司~
現在就離開或許是算幸運吧~
畢竟從你的敘述看來~這家公司不希望出任何資金~
卻希望擁有一個設計中心~你不覺得這挺...不切實際?
如果想做~必然有所規劃~不是徒然找個人進來試試看~
又不給任何資源~這樣子的作法~
或許有一天他會要求你要做3D~做動畫~做網頁...
甚至你想都沒有過的怪傢斯~
這種錢~還是留給"阿魯"去賺吧~早早走也算解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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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要不要的到資遣費~
至少請對方開個"非自願離職"証明~
可以到勞工局申請失業給付用~
好像每月可領投保金額三分之ㄧ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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