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11月底因舊同事的介紹到她先生開的資訊公司上班
因為她先生想在資訊公司內成立一個視覺設計中心的部門,而小弟的專長即是平面視覺設計。
她先生看過我過去的設計作品,很讓他欣賞。
所以我就到他的公司為他效力。
當初談定的試用期是2個月,兩個月後可以再談薪。
我感覺老闆是個有想法的人,於是兩個月的試用期後我不像其他同事要求加薪
為了當初談的想法在努力,安分地作著自己的東西。
五個月後...也就是昨天,星期六的晚上下班時
他把我叫進會議室...
他拿著我的工作報告單開始細數目前手上的案子...
他說公司的設計案沒接到目標業績
所以請我不符合預算,他想把〝設計中心〞最小化...
最小化?
拜託...我很早之前就告訴過他,沒有一個設計中心沒有資源沒有設備,只有我一個人
這樣搞當然做不起來,之前跟他談過最小化規模的最低人力設備需求...他那時只告訴我他會慢慢做。
他很抱歉地對我說:很抱歉,問題不在你。是我們公司的業務決策問題。他很抱歉。
他問我想不想換到其他公司去? 或是讓我在公司繼續待短暫時間讓我找新工作。
我突然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我想了一下...沒關係,剛好也月底了。
我告訴他,就做到這個月吧!星期一我會去公司收拾東西。
把那〝一坪大〞的設計中心搬回家...所有的書、設備全是我自己帶去的。
因為部分私人原因,之前才被迫賣掉手中的股票的我,現在,頓時失去經濟來源
雖然我本來就想換工作了...但是這來的太突然了...
昨晚告訴家人,我母親要我去問問有沒有資遣費...
可是我不熟規定...而且當初加入公司並無簽約...
現在的我...真的不知所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