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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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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6
引用:
作者dolphus
對看這一則就覺得...唉∼錢....
涉姦殺英空姐 日富商判無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today-int6.htm
另外內文有一段:
在日本,無期徒刑犯很少會在監獄待至老死,服刑十年之後就可以申請假釋.........

事實不能只看表面,如果今天警察莫名奇妙把你抓起來,法官把你判死刑,因為你涉嫌殺害十名少女,但法官判罪的理由是「你看起來應該有罪」,而沒有其它直接證據或目擊證人。好吧,就算你心胸寬大,不計較、自認倒霉。但卻因此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這對受害者的家屬又情何以堪,公平正義又何在?
     
      
舊 2007-04-29, 08:44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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