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dolphus
現在不是一罪一罰嗎......

有期徒刑上限30年
數罪併罰刑期最長為40年的上限
關一半20年就可以出來了
無期徒刑關15年就可以假釋出來了

更何況,性侵案法官不會判到上限
華岡之狼犯罪30多次,判16年.......
要不是因為社會壓力,法官早就讓他假釋出來了
大家認清現實吧~~~
 
舊 2007-04-28, 08:10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ma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