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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法律問題】-傷害罪的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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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味站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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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85
引用:
作者
yukiaoi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時效為"知道犯人為誰開始的六個月內",所以現在要告還來得及,但沒目擊者要勝訴的
機率就小了點,法官辦決以證據多寡為依據
對方有來我家對我爸嗆聲說『
是我推倒你的又怎樣,你有證據嗎?
』
如果我們偷偷錄下這段話,可以做為證據嗎?
2007-04-26, 05:2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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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味站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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