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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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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Talking

引用:
作者Vincent_at_TW
網路的特信就是 ==) 要吃不討賺

一但網站起來後, 一篇文章可以放一百年都有收入...

加油ㄛ, GXroots 大大可能賺不到這種錢...

多打嘴砲吧...


是壓..
別人講話都是嘴砲賺不到錢咩..
先生你不是嘴砲好像也賠了不少錢喔??
就算你講贏了還是改變不了你賠過錢的事實喔 ..

願賭服輸吧..權益因為公權力而受損早就是隨處可見..
大如M$都要被Anti-Trust給限制住了..
怎麼沒看你為 M$ 抱不平??

btw ..
個人覺得網域名爭議用仲裁的是合理的..本來網域名就是一個金錢遊戲了..
世界上不知道有幾個人叫做ford..當然是拿的出最多錢的可以買下ford啦~~
先搶先贏才是不合理的制度..因為時間點無法與你想擁有該網域名的決心有正相關..
既然決心無法量化的..則只能拼願意拿出多少錢啦
何況在google 及 blog 滿街跑的現在..
我可不覺得祖宗十八代叫 ford 就代表要取得 ford 的網域名是合理的..
舊 2007-04-26, 10:29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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