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Vincent_at_TW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9
引用:
作者Toluba
別人自己打出名號
你只會想用這個勒索別人
有本事就是你在那邊告別人
而不是別人在那邊告你


那 Ford.tw 這個例子呢...
如果有錢的 汽車公司 沒申請商標, 您名字又是 Ford...

您肯 申請 ford.tw 來架部落格嗎...
您敢 申請 ford.tw 網域名稱嗎 ?

台灣現在是自由心證, 由自稱專家來判...

問題是無商標時, 您肯與敢不敢.... ==) 申請 ford.tw
__________________
Nice to see all.
舊 2007-04-26, 09:33 A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incent_at_TW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