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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冤有頭債有主, 誰侵犯閣下的主權到時候就是誰要自掏腰包付錢賠償 . 假設一車位只能停一台車, 那麼依這同樣道理, 是不是每一戶住宅也只能住三四個人 ? 如果有人家住了五個人兩條狗, 那麼是不是也要把這家的大門封死 ?

自由以不侵犯別人的自由為界限, 樓主繼然付了大把銀子買大號停車位, 那麼就沒有道理限制樓主在自己付錢的停車位上只能停一輛車. 不然多附那些錢又是在做什麼 ? 鎖車輪可以請對方立刻解鎖, 否則找焊工把鎖燒開. 只要設法把車尾巴多出的部份改善, 其他的議題都是無關緊要.
     
      
舊 2007-04-25, 01:45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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