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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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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車禍~ 真的以絕對路權在觀看嗎?
我想不然~ 真的因為車禍上法庭的~ 還是看檢察官吧~!
為什麼我會這樣講?
今天因為去年的車禍上偵查庭.... 因為我提出傷害損毀案件....
對方改口說~ 我停在十字路口中心點都沒有動就被撞了
但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跟現場圖全然不是這樣~
應該說當時的筆錄就不是這樣寫的了...
(還說是條伯伯叫他簽名的.....)
檢察官反過來問我... 那你的車為何躺在十字路口中央...
我只說: 我確定騎乘在慢車道上... 撞擊後我就昏迷了....
直到醫院急診室才恢復意識... 不知道車子躺在哪裡...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 左轉車輛未禮讓直行車輛先行
現場圖 : 撞擊點~ 我方已過十字路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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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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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福| 快 |慢 |
簡圖大概是這樣吧~ x表撞擊點
高雄號稱全台灣紅綠燈密度最高的地方...
法官最後說:
這件車禍你們兩位(肇事者跟受害人)都有責任歸屬....
但是~ 明明我自己是直行車~ 對方是轉彎車
依照絕對路權的觀念來說: 肇事責任在於左轉車輛...
所以車禍真的是以絕對路權的觀念來看嗎? 我想是看檢察官吧!!!
雖然我有問檢察官:
現今車禍應該都以絕對路權來區分... 我方直行車輛應擁有絕對路權~
為何我方直行車輛仍然有肇事責任歸屬!!!
只是檢察官說:
這件事情我會先送鑑定~ 你們先去調解~ 等鑑定出來之後再來說...
並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沒有機會被檢察官當庭教育 (女生的檢察官耶...)
當然車禍還是要在調解一次
希望可以調解成功... 因為我自認和解金額相當合理才是!!!
最後~ 這種車禍的案件~ 真的是勞心勞力阿...
不管是對肇事者而言.... 就連對於被害者也是勞心勞力
因為所有的證據都得看自己收集... 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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