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marinese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35277&ctNode=657&mp=1
也請你參考一下
每個社區的狀況不同
並沒有每個社區都給業保公司管理
有的社區還有一票支薪的行政人員
另外還有當初建商一筆存在的基金 小則數百 大至上千萬
管理費是30或40元 1坪這行情不是豪宅的話 大至相同
所謂的大工程我不懂?也不是每年都要動大工程
另外真要細算雜支出更多
雜收入也多(機車x汽車管理費)
公有車位出租等等.....
有的牆戶外房地產****一年收租個30 40萬都很正常
這些都能算出
一直強調的確是某個主委支薪
這種情形也並不是太特殊的異類
只是對住久沒有這項支出的人覺的驚訝而已著
|
所以你說的情況
是未委託業保公司管理
主委必須肩負原來委託業保公司部份工作
那支薪是有可能,不過其他管理委員就不太可能全部支薪
那筆建商基金,一般依行情我們應該可以有上千萬
不過當初只留數百萬,官司又打輸,一毛都沒要到。
至於戶外****,
我們是純住宅大樓,根本沒地方出租****,地點又不好
一般可以出租****的,多半是住商混合大樓,或玻璃帷幕大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