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zcym
不是每個人都有 itich finger/trigger happy, 拿到槍就一定要殺個痛快. 槍只是一條發洩的途徑, 凡事必有因, 不過分找麻煩的話誰會願意沒事亂開火 .
開槍打了多少人不是重點, 為什麼扣下扳機才是問題的重點, 給別人留一條退路就是給自己留一條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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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您之前也同意我說的"配槍無法嚇阻預謀型犯罪"
那麼我們今天來說說"衝動型犯罪"吧
今天剛好看到一則新聞,跟大家分享一下
狗吠登山客 狗主遭BB彈射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3/11/dblv.html
引用:
高雄市一名蔡姓男子,日前因為飼養的狗對兩名登山客狂吠,而遭到登山客拿BB彈回擊,BB彈打中蔡姓男子9發,其中1發擊中左眼,導致左眼受傷,視力只剩下0.01,等於是失明,目前警方正在循線追線這2名登山客。龍泉寺前青泉街是爬柴山的登山口,2月26日上午和往常一樣,停放了不少登山客的機車,但就在這時候,住在巷子裡的蔡主山帶著土狗要回家,和2名登山客和他們飼養的拉布拉多狗,在路口狹路相逢,蔡先生的土狗開始對2名登山客狂吠,沒想到對方穿黑衣服的男子居然後機車裡拿出BB槍,就往蔡先生和土狗的身上猛射。
蔡先生總共被打中9槍,鮪魚肚中8槍,沒事,但左眼那1槍可就慘了,醫生診斷書上寫著,右眼視力1.0,但左眼視力只剩0.01。
警方目前已經查出另外一名同行友人的機車車牌,相信很快就能找到這名亂射的登山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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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如果換成是2把真槍對上1把真槍,我想那個蔡先生早就不知道埋在哪個荒郊野外了吧
您認為這種情況之下被害人真的會有反擊能力嗎?就算他手上有槍,被人家先開槍打中要害了又有什麼用?
不過分找麻煩的話誰會願意沒事亂開火?
這個世界上就是有人會沒事亂開火,這是事實,不是每個人都您想的這麼"正常"
別說他是因為拿BB槍才隨意開槍,因為正常人就算被狗吠也不會拿BB槍隨意往別人身上打
簡單的邏輯推論(若P則Q <等同於> 若非Q則非P)
若 正常人 則 不會開槍
若 會開槍 則 不正常人
所以那2個歹徒已經屬"不正常"了,也就是您說的沒事會亂開火的人
給別人留一條退路就是給自己留一條活路
您說得沒錯,但是,給自己留一條活路可不必得要給別人留一條退路,不是在玩繞口令,請仔細思考其中的邏輯意義吧!
當然,如果您認為那2個歹徒被狗吠,所以用BB槍打傷人天經地義(誰叫被害者不管好自己的狗之類的思維),那麼跟您討論也沒啥意思了,因為您本身就是屬於自己說的那"不正常"的人的一份子,只是您不自知或者不願承認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