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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77
引用:
作者lompt
不是不用分攤
現在開挖 廠商都得出錢以及復原
你想看看 這樣廠商的利潤被壓縮 自然不願意配合
更遑論大量偷挖的 像是電信業者等大部分都是沒申請或是遵照流程的
而且大規模作 經費的籌措以及對交通的阻礙是個很大的考驗
政府現在只想把錢拿去買選票
例如老農年金的增加等等
根本不會在乎這個
所以只能挑幾段試辦等等
真要大規模 其實大型管線共構才是治本的方法
可是這個計畫也是要業者共同分擔
這就像溢波電纜一樣 不出錢是不能用的
另外更大問題是後續的維護
例如開挖不當以及回填不確實 沒有多次的壓平等等
最後還是得期待業者的良心以及道德

這個...只要是申請開挖路面都是要申請的...

這點我是非常確定,因為目前內湖有些案子也還在run.

我想施工完後回填是本來就應當要做的,這跟成本沒有什麼關係,因為這是標準程序。

不過就在於這個標準程序的品質。

常常可以看到敷衍敷衍就過了...更可恨的是政府官員竟然沒有去督導...

另外,我很確定電信業者一定是有申請才能挖...不然會被罰到死。施工時,條伯伯會來關照的。

除了回填,我想鋪設道路的品質驗收方式也該改一下吧......

我們政府是有規定柏油幾公分的!

不過很多業者只會在某些"檢查路段"鋪設標準的高度,其他的就算了...

為甚麼驗收的路段剛好就在比較厚的地方?

mmm...
舊 2007-04-25, 01:49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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