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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初審修正 挖路不整平修復者開罰 !!早就該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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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s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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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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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馬路本來就不是給車走的
而是給包商賺錢用的地方
2007-04-24, 08:5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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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s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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