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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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ul1020
大哥,說良心話,本來"一個"汽車停車位就只能停一台汽車,不然怎麼叫"一個"汽車停車位!!
或許您會覺得管委會管太多了,但這是為了大家好,不管,大家都停二台,以後您就知,會變的很亂很亂的,很多社區就是一開始不管,到現在都亂的像公寓了......
還有人為了省電,常常在停車場裡隨手關燈,結果車被A了,攝影機有攝,但一片黑黑的,啥都看不見....
您可以停二台,他可以停二台,大家都停二台算了,規定有時會造成不便,但是為了約束大家,讓大家可以比較不會去犯到他人的。
另管委會的確有權可以這樣對您的,公共面積是屬於所有有停車位的區分所有權人的。
另管委會規章好像去公所登記後,也是有基本的法律效力的。
不是很懂法,但家裡社區的確也有些像您一樣的人.....
不知該怎麼說,總保著一副我不犯人幹嘛管我的態度,況且您還真正的佔用到公有空間了,
別真的想拆掉那個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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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的別亂開口,叫樓主去告的人,到時候樓主被反告誣告,你負責?
社區住戶公約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訂定後就具有法律效用,如果住戶公約規定一個停車格不准停兩輛車,違反者"就要強制上鎖並付1千元才能解鎖",那麼管委會就有權利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