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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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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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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kei10
相機跟著我媽出國去了所以用小畫家畫了張簡圖
黑色部分為實體牆面 紅色為單向車道 黃色為停車格 都是由建商交屋時已經畫好的
我家的車位是左上靠牆邊的
兩台都是汽車 1台是MARCH 1台是TEANA 當停兩台車時通常是TEANA 在後面
後輪會在壓在黃線上 也就是行李箱部分會超出黃線就是了 用綠色的表示
而第二台車的車屁股到紅線車道的距離可以再放一台125機車
看了前面幾位的回應應該就是這突出的部分有爭議 那也就是說如果我把兩台車完全
停在格子裡就沒事了對吧??
會想到這是因為地上有那個停車檔住輪子的(我不知正式名稱) 我把那拿掉的話
前面那台頂著前面的牆壁的話又可以讓後面那台更往裡面不知這樣可行?
PS 這管委會啊... 花住戶的錢去做看板 上面寫停車的公約前面幾條巷是占用他人車位
或是不是住戶停在別人位置上這當然是要禁止的 上面還寫一停車位不能停兩台車之類的
違反要上鎖 開鎖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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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還是佔到公用的空間
不是輪子沒超過格子就ok了
我家隔壁的巷子土地是我們的,隨然已經成即成道路
但鄰居想開窗戶還得我們同意
總之你只要能將兩輛車完全停在私有空間內,管委會拿你沒辦法
但只要有突出來的部分就算是侵犯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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