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公路法初審修正 挖路不整平修復者開罰 !!早就該做了吧....
瀏覽單個文章
chk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雞窩
文章: 2,822
引用:
作者
diadiadd
十公分這句話有沒有寫錯???.......
然後後面那句又是指前面裝置嗎???
十公分應該沒錯,這個規定的意思是,以後我們會看不到人孔蓋
因為人孔蓋要低於路面十公分,然後被柏油埋起來
只是維護單位就苦了..因為每次要開都要申請"開挖路面".....
不過我覺得這本來就是該做的,看著路面上那麼多人孔蓋...還有超大型的
有點違反了道路原本的目的....這是給車走的哩...
搞得跟越野賽道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
燦坤卡號
36680441
歡迎取用
順發卡號
00149760
歡迎取用
[2015日本滋賀縣 琵琶湖 機車環湖之旅]
[2016東京競馬初體驗]
[2017四國機車行]
[2018紀伊半島機車行]
[2019 HONDA CROSS CUB山陰閒晃]
[2021 久違的重機開箱文-Z900RS]
[景點分享-台南東山咖啡-竹栱仔厝]
[2022 重機小跑-環半島之旅]
[2023-名古屋-富士山之旅]
[2024-北海道-道南之旅]
2007-04-23, 05:05 PM #
12
chk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hk
查詢chk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hk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