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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q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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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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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應該沒有這樣的權限來處理樓主這件事
且買車位,其實已經內含公設面積....而不是單純的停車格的面積
管委會如果真的要這樣做,那建議樓主告上法院...
舊 2007-04-22, 08:25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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