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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深深的海底
文章: 32
你付了金額買的停車位怎麼使用是你的事情~~

只要沒有妨礙到別人或使用到公共土地~~

管委會都沒辦法作出妨礙你出入的事~~

但是使用到公共土地你就沒有立足點了喔~~

建議跟管委會討論清楚~若沒有使用公共土地卻堅持只能停一台車輛~~那你就把所有停車格的車輛數量記下來~~那怕是多一台摩托車也要他滾出去~~

但如果有使用到公共土地的話~~建議把停車位置方式固定~~看是要買下來還是要付一些公積金~~太機車的話就請管委會將當初購買停車位多餘的錢歸還~~把計價方式改為一格~而不是一坪~~


先前朋友有遇到這樣的事~~後來丈量後確實沒有動到公共土地~也不影響所有人出入而歡喜落幕~~
舊 2007-04-22, 06:3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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