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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_luh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76
引用:
作者扭轉未來
請問目前公務員的終生俸
究竟是未退休前的幾%呢?

法條還蠻長的,請自行參考:

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法 (民國 84 年 01 月 28 日 修正)

第 6 條

退休金之給與如左:

一 任職五年以上未滿十五年者,給與一次退休金。

二 任職十五年以上者,由退休人員就左列退休給與,擇一支領之:
(一) 一次退休金。
(二) 月退休金。
(三) 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四) 兼領三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三分之二之月退休金。
(五) 兼領四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四分之三之月退休金。

一次退休金,以退休生效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加一倍為基數,每任職一年給與一個半基數,最高三十五年給與五十三個基數。尾數不滿六個月者,給與一個基數,滿六個月以上者,以一年計。公務人員於年滿五十五歲時得自願提前退休,並一次加發五個基數之一次退休金。

月退休金,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加一倍為基數,每任職一年,照基數百分之二給與,最高三十五年,給與百分之七十為限。尾數不滿半年者,加發百分之一,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公務人員年齡未滿五十歲具有工作能力而自願退休者,或年滿六十五歲而延長服務者,不得擇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但本法修正公布前已核定延長服務有案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第四目、第五目規定之退休給與,各依其應領一次退休金與月退休金按比例計算之。
舊 2007-04-22, 01:40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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