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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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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提出要散, 你想追回, 或做點努力, 那就去做吧, 別留下遺憾.
但別過度強求你要的結果, 做到什麼程度, 其實要看看運氣.
當初我分手的時候, 該問的也問了, 她不說, 我也無可奈何.
後來朋友說我應該多努力, 有時候女人講的是反話或沒想清楚,
我笑笑著搖頭, 人生不是那樣過得, 或至少我不願那樣過, 一直猜測.
既然她要走, 那就走吧, 我雙手一攤也是一種選擇, 那就是放手.
這是被動放手.
另外有一任, 在多年以後又回來找我, 分分合合,
最終, 我還是無法習慣這種冷熱冷熱的日子, 這次我主動提分手.
就像歌詞裡面唱的, 最後的愛也可以是放手而不是挽留.
這是主動放手.
從初戀開始到後面幾任女友, 6年以來, 其實就會明白一個道理,
是你的就是你的, 不要強求, 不要強留. 順者合, 不順者分, 僅此而已.
最怕是有人留情, 愛斷情不斷, 藕斷絲連, 糾纏不清, 那不叫深情, 叫癡纏.
通常那樣的結果不是大好就是大壞, 很容易彼此之間弄僵.
所以, 我通常都會好好溝通, 好聚好散.
>.< 不過目前是被動的次數多啦, 呵呵, 我是有啥隱性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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