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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欣賞美式的送禮方式
小夫妻倆自己開出需要的東西,從床到大小電器,相匡都有
開出所需要的清單,選個自己喜歡的百貨公司接洽就可以了
寄發邀請函的同時,上面就會指明要去哪間百貨公司購物,並附上編號
被邀請人就可以去該百貨公司,報上清單編號,取得購物清單,挑選自己想送對方的禮物
結帳時,百貨公司會在電腦裡將該禮物的明細刪去,其他被邀請人就無法重複購買
哈~~~所以啊,就是先買先贏啦
那些比較貴重的,大概就會留在最後吧!
曾經在美國陪阿姨拿著婚禮購物明細,真的去挑選過禮物
當購物清單列印出來,發現上面已經沒幾個可選的項目時
還真是蠻無奈的
不過這種方式卻最實際,因為都是新人需要的東西
台灣的紅包也是不錯,送錢最實在
在台灣,最傷腦筋大概就是收禮物,因為是人家送的,不可能選最好的機種或合意的款式
自己用起來也不是那麼順手好用,扔也不是,留也不是,真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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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se-我叫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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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到不行的玉木 宏指揮時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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