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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引用:
作者abc630
你這邏輯有點怪怪的,照理說你應該是心裡有底了,而不是請人說出法條你再來評斷可行性。

小的不才,民88與民91是上課的時候聽來的,看完你的回覆也看不出哪裡不試用?

本人不是讀法律的,剛好最近上民法課的時候老師提到買"錯"東西的處理方式,就是

民法88與91。


我找不到法條可用,所以樓主要努力找找了。

解釋法律&使用法律的思考過程我沒打出來。
舊 2007-04-21, 10:25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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