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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引用:
作者53346
我快三十囉,經朋友介紹和一個法官助理聊過之後,拋棄繼承真要辦起來工程還滿浩大的...
限定繼承是指怎麼個限定法?


只繼承利益,不利益的部份不繼承。
舊 2007-04-21, 10:14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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