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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貓貓
Golden Member
 
大貓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貓利安毛球
文章: 2,585
漲價歸公是台灣現行法律底下 土地稅法最基本的依循

只要土地"產權轉移"而且公告地價比當初購得成本高,皆得徵收土地徵值稅

因為土增稅是由目前的公告地價扣除當初這些所有權人取得土地時的初始金額之差價
按照稅率來推算出的

你的問題中 只有(2)中的A 他的持分從頭到尾都沒變動都是原來土地的1/2
如果在原地號沒變的情況下是可以暫時免徵(但是當他以後產權有所變動
還是得依照當時的公告地價來推算收取)

其他人因為產權有所變動 不管有無分割土地地號
都得徵收土增稅

我一個客戶 最近才剛由他原購屋處屋主那取回原屋主
18年前忘了過戶給她的土地
按照那個土地18年來的漲幅, 客戶一樣有一起支付這筆土增稅
畢竟雖然當初是忘了過戶 但是18年來一樣是我客戶在使用這土地
土增稅共16萬多 他跟原屋主各支付一半(原屋主忘了過戶也有點理虧)
過戶價格是0元...


有其他房產相關問題 歡迎PM 小弟有空看到會盡力解答
 
舊 2007-04-20, 02:5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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