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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N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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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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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nzcym
這種平衡就像外島站哨衛兵都是配發實彈 , 如果老兵敢耍老大和新兵過不去 .... 了不起大家一樣掛了 . 所以讓大家都能保持必要的自衛武力是對的 .

這就和雖然理論上救護車應該是隨叫隨到 (警方應該是隨叫隨到) 但是大家最好還是學一學基本的 CPR, 止血自救 (最好還是應該保有某種程度的自衛武力) . 否則萬一交通堵塞救護車卡在車陣中 (萬一警力遲遲沒有進入狀況) 難道就該束手待斃嗎 ?

就像某些相信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的傻彈們還在設法催眠自己 :[如果我沒槍, 那麼別人也應該沒槍.] 它們大概還以為警方的火力真是強大. 救護車永遠在意外發生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完成急救 .

就像大家學習 CPR, 外傷止血之後還有多少人會進一步花上七年讀醫科 , 再去 ER 實習三年 ? 就算真的遇到腦部嚴重受傷 , ER 醫師也是止血初步處理之後立刻轉腦神經外科 . 所以即使開放槍枝, 多數人也是一兩支手槍, 而不會大家...

蠻同意你的論點, 台灣法律本身就是個殘廢
該有槍的沒槍不然就是個濫濫的手槍(訓練又不足, 打都打不準)去跟敵方的烏茲/流彈砲衝
不然就是有槍的不敢亂開槍, 最後不是被打死就是半殘
官方出來說幾句放屁的話了事
台灣殘媒也沒有盡到把關的義務, 新聞播個兩三天就又回復腥羶色的本性
舊 2007-04-20, 02:59 AM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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