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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不用,另一種說法認為站長是場所持有者,所以要負責。
認為不用的佔大多數,但我認為應該要負責。
舊 2007-04-19, 03:20 A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