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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財產上的關係,推薦使用限定繼承。

身份上的關係,無解,自然血親永不消滅。

暴行問題,打110,由警察&社會局直接介入處理。
舊 2007-04-19, 03:10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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